观其现象,思其本质。造成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的因素固然很多,但主要原因却是当今我国的城市在巨大的利益杠杆支配下天平的倾斜。对比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的前期投资虽然巨大而日后的投资回报却不可限量;所以,这种“冒险”性质的“生意”使开发商不得不充分挖掘每一寸土地最大的经济回报。然而,在于开发商的“意志”为何总能左右群体的“意志”而获得现实中的存在?所以,更为本质和深层的原因则在于我们还缺乏一种观念──一种理性的城市观念,这一观念包括两方面的:一为城市是文明的聚集地,经济生产是城市积累的过程,文明的环境和氛围则是城市积累的目的和结果;二是高品位的城市文明和环境对于城市整体而不是城市局部的经济和效益是有极大促进作用的。这应该是一种辩证的整体关系。其实,当今许多城市环境问题的发生根源皆在于人们对正确的、理性的城市观念的丧失;这种观念的丧失不但不同程度地表现在决策者、开发者身上,而且也表现在规划师、建筑师和不少平民身上,换言之,是表现在一个大的社会群体的身上。因此,这种对深层观念认识的缺乏,对于城市所产生的负面是巨大的。
建立正确和理性的城市更新与改造观念,转变社会群体对城市改造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是解决旧城改造中忽视园林绿化建设问题的重要途径,我们至少可以强调两方面的内容来促进这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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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应当树立整体、系统的观念 旧城是整个城市的一部分,它与整个城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把旧城改造的某些方面与整个城市的关系割裂开来,按系统论的观点,系统中局部因素的性质是通过与整体的关系而被显现的。也就是说,局部因素通过与其它因素之间的关系而深刻影响着系统整体。旧城改造的园林绿化水平上不去、环境质量差,这将对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产生无法补偿的影响,城市规划中的“木桶”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问题:环匝木桶中的一块木板低于其它木板时,整个桶中的水必将流失,这时,其它板块再高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旧城改造区环境的不良给城市造成的影响是不会因为其它区域有好的园林绿化环境而予以改变的,因此,我们应从城市整体的角度去看待旧城改造中园林绿化的建设问题。
旧城改造的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生活的综合效益,城市生活的多种功能同样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系统:道路、人口规模、经济增长、用地性质、人文景观、空间形态、园林绿化……,均是系统中不可缺乏的因素。这里,每一个因素质量的降低都会使系统整体的质量降低。当前,不少旧城区的改造一味追求较高的建筑容积率和占地率以求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一味追求道路的拓宽和打通以解决交通问题。而在此同时却对空间形态、行为心理、城市景观,特别对园林绿化等“软”的因素不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改造的结果非但不能恢复旧城区往日的生机,相反,却使之缺乏活力,环境质量恶化。这方面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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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恰当地寻找和建立最佳“平衡点”的观念 建立城市生态环境体系,首当其冲必须建立城市绿色体系,旧城改造也不应例外。然而,旧城改造之所以困难也就在于开发中“经济利益”与“环境改造”之间巨大的矛盾。一味地追求高容积率显然不妥,但过于牺牲经济利益,单纯地追求很高的绿地指标,无疑也易于使旧城改造流产。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决策者、开发者、管理者、规划设计者都应依据所在城市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恰当地寻求经济利益与环境改造之间的平衡点。要实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应该有这样的观念。否则,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就失去了指导原则,极容易走入误区。
实例1 合肥 1984、1987、1991三年被评为全国绿化城市,1992年与珠海、北京并称为全国园林城市。早在80年代,合肥市在进行建设部“大中城市旧城改造如何结合保护古迹发展绿地”的课题时,就确立了沿宋代古城墙遗址修建环城公园绿色体系的构想。实施后的绿色体系线性环状发展,串联了多处古迹及风景园林,成为合肥市的第一圈绿环并被美誉为“翡翠项链”而获得普遍的好评。这样的方式既不过多地占用老城区内的用地,保证了旧城开发的土地利用率,同时又使旧城周围的园林绿化的数量及质量大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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