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2 苏州桐芳巷住宅小区 这是一个位于古城内的旧城街坊成片改造项目,用地不可谓不紧,建筑密度不可谓不大(48.2%)。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有大块的公共绿地是不现实的。因此,小区充分结合街、巷、弄、庭院的格局,结合古城的文化意蕴,着力营造了精巧的小型庭园和宅旁绿化,很好地将住宅与古城街巷肌理和苏州园林的风格特点加以融合。虽然绿地率不高,但小区环境亲切、园林绿化清新雅致,具有浓浓的“家园”感。
上述两例都在于寻找到了一个恰当的结合点(或称平衡点)而使土地开发利用率与园林绿化建设两者相得益彰,前者是从合肥市的整体性与特殊性出发,后者则从苏州特有的古城肌理与园林特色入手。这种寻求“平衡点”的观念与,既是主动、积极的,也是现实和富有生命力的。
3 策略与方法
如果辩证地看待旧城改造中的难点与矛盾,实现、、环境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其实恰恰给旧城改造提供了历史的机遇与挑战。作为园林绿化建设这样一个旧城改造中的重要方面,的确应该在运作策略、建设机制、规划设计上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3.1 从决策管理层面上,政府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对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建设予以足够的重视,施以足够的建设力度,有几个方面的工作是需要做的:
字串6 3.1.1 应尽可能地利用旧城区内的各种有利与特殊的条件,开发各种集中型的环状、线状、片状的园林绿地。这是政府对城市的职责而不能过多地依赖于开发商的“综合开发”。这种专门的绿化建设既有利于土地集中有效地使用,也给旧城改造建立了良好的环境上的依托。如:合肥、北京的城市绿环,深圳、天津等城市郊外绿地向市内延伸的绿楔,成都府南河、昆明大观河、上海外滩的沿河、沿江绿带,都为其区域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与优势。
3.1.2 在旧城改造规划与城市设计完成后,政府应将其中园林绿化方面的(如:措施、做法、指标)变为开发建设中的法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3.1.3 应对开发商的开发加以控制和引导,倡导他们在土地效益及园林绿化的结合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宣传那些寻找恰当的切入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俱佳的旧城改造项目;对其开发中在园林绿化方面所做的贡献予以鼓励而对其所做出的破坏给予严厉的惩罚。近年来,不少城市的政府部门都在努力对开发项目实施正确的引导,这是好的现象。但也有少数地方政府,非但不做上述方面的工作,反而将城市中最好的旧城黄金地段交给一些只顾发财的开发商去哄炒地皮或恣意开发,这种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后果将不堪设想。
字串8 3.2 在开发与建设层面上,应根据与社会的变化,对以往的开发模式进行有机的改革。当前,旧城改造的各个方面都处于探索之中,很难说已形成较成熟较系统的、且有普适性的开发新模式或新机制。但有些方面的探索却是很有启示作用的。如有些城市在多年前就成立了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开发公司,以有效地在房地产开发之外主动、积极地进行集中、成片绿地的开发运作。这样的好处在于开发者将园林绿化视为开发主业并用此来获得回报。所以,园林绿化在开发中不再是一个次要因素而成为主要因素,从而使开发在积极的状态中进行。上海市90年代初成立绿地开发总公司,仅4个月后,就提出了可行的市域绿地成片建设构想并投资180万元,开工建设了2hm2公共花园绿地;到1992年底,约开工了22hm2成片绿地;1993年又完成了约34hm2。此外,不少城市也在探索开发生态经济型的园林绿化。如天津的城市规划中就明确提出要将市区内的空地转变为果园、花圃、苗圃等生产性绿地,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在挖掘园林绿化的经济潜能,使开发园林绿化形成良性循环并产生好的经济效益。
3.3 在规划设计层面上,更应该根据每一个旧城改造项目特定的场所、环境及开发性质,不同力度和不同内容的园林绿化方案而切忌指标上的一刀切和单一模式的绿化类型,在河流水系贯穿于其间的旧城改造中,绿化建设应依河道线性设置绿带和绿色景现。在渗透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旧城改造中,绿化则应环绕四周而形成片状的绿色体系,山地的旧城改造更应强调坡向上的垂直绿化体系,如绿色墁坡、绿化档墙、绿化步行走廊、屋顶花园、梯台绿地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旧城改造的园林绿化更应与旧城的空间结构、形态肌理达成有机的统一。例如在泉州旧城中心区的规划设计中,设计者有意将绿化环境布置在文庙广场、文化宫、百源川池四周以形成集中绿化,而其余区域则保持富有传统特质的街区结构肌理和空间形态。又如北京菊儿胡同四合院改造以及前述中提到的苏州桐芳巷小区也都在力求使园林绿化顺应和延续、强化和发展老城区的街、巷、院的空间体系。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点击数:
上一篇:
桂花在中国园林中的应用浅谈 下一篇:
重建昆明盘龙江水上景观通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