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并购的现状 字串4
当我们国家还在把并购看作是一项“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不文明的万恶行为时,美国已经在1893 - 1904年完成了它的第一次并购的狂潮。而我国直到80年代才开始了企业并购的试点工作。这十几年来,我国的企业并购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隐患。
(一)我国企业的收购、兼并大多数是在政府的干预下完成,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的产权与利益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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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的角度看,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政府既是行政管理,统筹决策者,又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担负着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职责。因此,企业并购时往往涉及到政府的利益,通常采用行政性手段完成。这就使企业的重组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重组后的产权仍然不能得到明晰。在国外,大部分的并购活动都是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的,企业真正地投身于市场中去,完全按照市场的游戏规则运营,政府只是起一定的扶持和保护作用,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二)企业并购的具体操作,如目标公司的选择、并购的可行性、并购的前期调查、资产评估、资通等没有规范化、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帮助其计划与运营
目前主要是由国家银行参与其中。因为大多数企业的运营资金都是来自国家银行的贷款,国家银行作为其最大的债权人,往往密切关注企业的与经营活动;另外,我国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亏损状况很严重,而国有银行也随之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问题已成为银行最为头疼的问题。因此,国有银行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利益,当企业并购申请成功时,往往积极参与、配合,帮助企业完成其前期调查、资产评估、价格谈判等工作,而这些工作原本应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 字串8
在国外,大多数的并购活动都是投资银行的杰作,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起着咨询、策划与运营的作用,而在我国投资银行把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了证券一级市场的承销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上,名为投资银行,实为证券承销商。 字串2
(三)有很多企业收购、兼并只是为了追赶并购的浪潮,或为了通过并购重组达到上市或者实现其短期收益等目的,而不是为了缩小成本,增加销售渠道、扩大业务收入,实现企业的规模效益,以提高其在市场的竞争实力 字串9
我国企业在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92年以来,我国企业并购风起云涌,甚至连各大院校也开始了规模的大比拼。有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不惜多方兼并,多次重组。当然也有很多企业是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长期发展或扭亏为盈的动机,但是由于其并购后的整合不佳,管理混乱,反而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问题。甚至使企业濒临倒闭或破产的境地,尤其是那些国有企业,政府为了实现它们的扭亏为盈,强行把一些负债累累的企业塞给那些良性发展的企业,使那些还能健康运行的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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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企业并购的还不健全 字串8
不完善的法律体制,使许多投机行为有空可钻。国家1997年才出台了《证券法》,而《基金法》经过六、七次的讨论,千呼万唤尚未出来;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除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里面有太多政府干预的色彩)外,仍是一片空白,对相关的交易活动难以实现充分效的约束,而且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对投资银行的所有业务做出具体的界定,因此企业并购作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在我国并不能得到广泛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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