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关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地权变化,学者大致有三种见解,即“集中说”、“分散说”和“现状说”。本文以抗战前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六省农村为中心,以农家负债和地权异动为视角,从农户土地典押借贷比例,由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引起地权丧失的实况,中、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地权变化等方面,论证抗战前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处于集中时期。并且从地权异动的状况论证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集中具有普遍性、不剧烈性,从地权异动之后的土地流向论证土地兼并者的非农民性程度加强,从30年代前期地权变化在20世纪上半期中的地位,论证此次地权集中具有转折性。同时还对土地买卖与地权变化在农户通融资金中的意义进行分析,探讨30年代前期土地市场清淡对农家经济的影响,并由此说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关键词 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村 农家负债 地权异动 集中 特点 一、导 言 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关于20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地权变化研究,学者们在两个重要问题上逐渐形成了共识:一是绝大多数学者否定了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全国70%—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雇农、贫农、中农等只占有20%—30%的土地的权威结论;二是绝大多数学者否定了近代中国地权越来越集中的观点。①近代以来,随着市场逐渐扩大,工商业初步发展,而工商业利润大大高于农业利务水平而引起地主和富有资财者改变投资方向,财富分流,往往不再把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或者惟一的投资对象;近代中国人口虽然没有显著增多,但是人多地的矛盾始终突出,诸子析产的财产继承制度对分散土地作用的力度有所加大;近代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虽然对小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使其经济地位更加不稳定,但同时也增加了其改变命运的机会,抵抗土地兼并的能力有所加强;近代中国社会激烈动荡,依武力或强权,获取土地速度快,但是政局一变,财产消失得也很快。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总的来说,近代中国大土地所有制越来越弱,地主占有土地的最低额下降,中小地主增多,土地兼并越来越缓和,地权变化总体趋向分散。② ———————— ① 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有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郭德宏《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乌廷玉《旧中国地主富农占有多少土地》,《史学集刊》1998年第1期。 ② 参见叶茂《中国历史上的要素市场与土地买卖——“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系列研讨会第四次会议纪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l期;曹幸穗《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 近代中国地权变化虽然总体趋向分散,但是具体到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地域,情况则不一样,有时集中,有时分散,某地集中,某地分散。虽然大多数学者对“近代中国地权总体趋向分散”的观点表示赞同,但对不同历史阶段地权变化的认识却又往往存在分歧。关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地权变化,有学者大致三种见解。第一种观点认为地权变化处于集中状态,甚至出现了恶性集中,我们称之为“集中说”。例如刘克祥先生认为1927—1937年,尤其是1932—1934年农业恐慌期间,“集中是地权分配的一般形态,其基本趋势和特征是,自耕农加速破产和无地化,中小地主没落,大地主膨胀,地权恶性集中”①。第二种观点认为近代中国地权变化总体趋向分散,30年代前期地权分配继续呈现分散态势,我们称之为“分散说”。例如郭德宏先生认为解放前几十年间,各地区地权变化的情况虽然很复杂,但总的来说,地权是越来越分散,而非越来越集中。尽管郭德宏先生没有用文字明确指出抗战前地权变化情况,但是,从“旧中国几十年间各阶级土地占有———————— ① 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土地阶级分配状况的整体考察和数量估计——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三》,《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另参见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地权集中趋势及其特点——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和《1927—1937年的地价变动与土地买卖——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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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与权力网络 ——民国时期的华北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