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家生活、岁时节日和娱乐
生活在同一村落里的乡村居民,由于同宗同姓,拥有共同的血缘关系,世代以来自发地形成了在生活劳动中协作互助、生活中互恤互救的传统。中留下了大量与此相关的记载,例如明代《乐清县志》就写道:该县“傍山沿海,土瘠民贫,虽竭力稼穑,仅支一岁之食。山乡悉事陆种,或遇水旱,艰食者多。……惟勤纺织,故布帛粗给。濒海之家,多藉鱼盐之利。……近年以来,冠婚丧祭,邻里相资,虽闾阎之家,颇存揖让之风焉。”(注:永乐《乐清县志》卷三:《风俗》,上海古籍书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20册,第17页,1981年版。)
村民之间最常见的生产协作形式,是在耕种收获的农忙季节里进行的换工互助。乡村中有“田多而人少者,倩人为助,已而还之,曰‘伴工’。”(注:《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696。 )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家庭,因每家每户的土地有多寡、农功有早晚,一旦农时成熟,那些田多人少的家庭,劳动力不够用;而农时没有成熟的农户又闲着没事可做,这时,同宗同姓的村民们就会口头相约,互相换工,按照农时的先后,各家各户相互帮工,收割,耕地,插秧,一家干完接着干第二家。这种换工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农忙季节小农家庭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在各地普遍流行。
字串8 乡村里生产协作和互助的另一种形式,发生在造房、修路、打井、筑堰、挖塘等土建工程上。每当村里某户人家盖新房的时候,亲朋好友们都会来帮工互助。对于一般农户来说,造房子该算一家最大的土建工程了,从运石筑基、打夯起墙,到上梁盖顶,其工程量都不是一家一户所能独立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族众之间或亲朋好友之间的帮忙,也就不可缺少了。
乡村里的道路、桥梁、庙宇、祠堂、学校等公共工程,一般也由乡民族众们出资出力,协作兴建而成。在明代浙江文人撰写的家训、族谱里,留下了大量有关当时的乡民协力造桥筑路、修建渡口的记录。
聚族而居的乡民们在生产上协力相助,在生活上也互助互济,乡村里的老弱病残孤寡家庭,以及一般农户遇到婚嫁丧葬、火灾水灾而发生困难的时候,乡民之间或通过临时集资,通融借贷,或建立义仓赈灾救济,共渡难关。在明代浙江,乡村社会的许多宗族都设有义田、义仓、义塾等,资助乡民族众特别是那些贫困家庭的婚嫁丧葬事项。
婚嫁丧葬之时发生的互助互济活动,是乡村社会自古延续下来的民风习俗。明代时,朝廷出于“和睦乡里”、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目的,更对这一风俗予以褒扬和提倡。早在洪武年间,明廷就曾颁诏天下,“令民凡遇婚姻死葬吉凶等事,一里之内互相(赒)给,不限贫富,随其力以资助之,庶使人相亲爱、风俗厚焉。”天顺年间,明廷又重申旧制,并规定民间男女凡年30岁以上的,如无力备办聘礼者,应按照洪武年间的“教民榜例”,由里中年老之人出面筹集钱物,乡民们“量出所有,互相资助,以成婚配。”乡里的贫困家庭,如没有财力办丧事的,也由乡民或族众资助办理。
字串6
在当时的乡村社会,凡有婚嫁丧葬之家,乡民族众们不仅出钱出物互助互济,还会在红白喜事的整个过程中出人出力帮忙。如萧山一带,“婚礼必用媒妁,采聘必用宝币。娶而成礼,必用摈相,拜花烛,牵红缠席,坐床合卺,撒帐挑兜……女行时,母属皆哭而送之。”(注:《萧山志》卷一:《风俗》,上海书店影印本,第72页。)村里某户婚嫁庆典,邻里亲属往往会全力相助,帮助操办整个庆典活动,从采购物品、置办宴席、接待宾客,到迎娶新娘、主持婚礼,整个过程都由前来相助的乡民族众们一手经办,人们互有分工,各司其职,尽心尽力。如某家有人病故,乡民族众就会自动聚集而来,帮助死者家属为死者更换寿衣、停放尸体、陪同守丧,一直到挖好墓穴、抬棺安葬为止。
一年之中,岁时节日是乡村地区最热闹的日子,也是男女老少最快活的日子。明代浙江乡村的岁时节日,其活动和欢度形式与杭州、绍兴等大城镇差不多。除夕、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主要的节日,浙北与浙南,东西南北中,地区间也是大同而小异。试以地处浙江中部的金华府义乌县为例:
元日:厅堂、庭院在除夕夜就已打扫干干净净,到此日五鼓之时,全家起床,摆好香烛,男女穿上礼服,齐拜天地神祗;陈列酒肴果品,祭祀祖宗。接下来,家中的男子们出门,去拜见宗族、亲戚和邻里,叫做“贺岁”。过年期间,家家户户都备了酒食,款待到访的亲戚朋友们。
字串1 元宵:从正月十三日起,县城和村镇的街道上就架起竹棚,挂着各式彩色的横幅和幛,上面满挂彩灯。祠堂庙宇到处张灯结彩,民人通宵出游观灯,一直热闹到正月十八日止。
二月十五日,家长率子孙一齐到祠堂祭祀始祖及四代祖宗,祭仪结束,全体族人分享胙肉,在祠堂宴饮而散。
社日:春秋各举行一次,届时各村备齐五牲、美酒、祭祀土谷神,春社祈丰年,秋社报丰收。祭祀完毕,乡民一起宴饮而归。
清明:每家每户都准备了青糍团子、牺牲和酒水,到亲人的墓地祭墓封土,在那里插上一根竹竿,挂上纸钱,怀念逝去的亲人们。
三月上巳日,从十天前开始,沿溪的乡民们就到大溪里举行龙舟竞渡活动。
端午:家家户户的门上都插菖蒲和艾草,有的在身上挂一只彩佩,人们在这天还要饮一杯雄黄酒,以避邪禳毒。每家都做角黍、骆驼蹄糕,一方面用来祭祖先,另一方面也用于亲戚之间互相馈赠,礼尚往来。
七夕:妇女在当天夜里摆起瓜果,在庭院里祭祀牛郎织女,是为“乞巧节”。
中元:各家以五牲、酒水和羹饭祭祀祖先,佛教徒们则在此日诵经供佛,叫做兰盆会。
中秋:士大夫们置酒宴饮,赏月取乐,人们互送月饼,往往玩到半夜才歇。
重阳:士大夫登高宴饮,以茱萸泛酒饮之。农家做牡丹糕、方粽,在亲戚家互相馈赠。
字串6 冬至:前一天夜晚,每家每户都备好酒肴宴饮。冬至那天,准备五牲、酒水,祭祀祖宗,也有行序拜之礼的。
除夕:从年前十天开始,民家就择好吉日,祭祀土地神,叫做“谢年”;又备好五牲、酒水,祭祀祖宗,并宴饮以会亲属乡党,叫做“分岁”;亲属乡邻间还要互相馈送食物。除夕那天,家家烧起火盆,燃放爆竹,换桃符,写春帖,一家大小骨肉团聚,吃团圆饭,小辈们通宵玩乐,为长辈守岁。(注:〔明〕周士英、熊人霖修:崇祯《义乌县志》卷三:《岁时》,院图书馆选编:《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17册,第381—382页,上海书店,1992。)
在乡村社会,市镇是乡民之间、村落之间互通有无的主要场所。一般来说,一些较大的城镇或大村庄,往往就是附近地区的乡民们约定俗成的交易场所。人们在每月的特定日期里,或单日、双日集市,或每月初一、十五集市。赶集之日,市镇附近的农民、手者和小商小贩们从四面八方赶集赴会,人们肩挑背扛着家中剩余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如猪牛羊、鸡鸭鹅、稻谷麦子、瓜果蔬菜、棉布薪炭、陶器铁器等,到集市上出售后,又当场买回各自家中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或生产工具。
看戏、赶庙会,是明代浙江乡村社会中最奢侈的一种娱乐方式。明代中叶以后,那些富室、乡绅人家,甚至一般的宗族,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都乐意花钱请一个戏班,到村里演上几场戏。因此,明代江南农村的许多宗族的祠堂里,往往建有演戏的戏台。在浙江省境内,迄今尚存的明代宗祠戏台,有武义俞源村的俞氏宗祠戏台,龙游杨氏宗祠戏台、三槐堂(王氏宗祠)戏台,衢县蓝氏宗祠戏台、吴氏宗祠戏台,新昌儒岙南山村王氏宗族的永思祠戏台,等等。这些戏台都建在祠堂的门厅内,面对天井,面积一般在12平方米左右,两侧往往建有看楼。当时乡村剧场里上演的,多是些宣扬忠孝节义之类内容的剧目,著名的有《琵琶记》、《荆钗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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