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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浙江:乡村社会、农家生活和社会教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06
五、乡村的贫困化
 
  在明代浙江,一般农民家庭的生活状况,从大多数府县的情况看,都是相当艰辛的。严州、处州、衢州、台州、温州诸府的大部分山区小县,山多田少,土瘠民贫,这一点在当时的许多地方志中都有相关的记录:如处州府缙云县,“道当瓯婺之冲,疲于陆运,拮据树艺,丰年仅资俯仰。”(注:雍正《浙江通志》卷九十九引《括苍汇纪》,四库全书(商务印书馆影印)第521册,552页。)如严州府建德县“山多田少,岁登,甲户尚无余粟,中产不足以供伏腊,小歉则直倍他土”;淳安县“土硗,产薄,民贫”;分水县“山谷蒙蔽,田土才十之二,率多硗瘠,往往樵薪、烧炭、蒸茶、割漆为生,其贫而无产,仰给他郡以营衣食”(注:万历《严州府志》卷二:《风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09册,第288—289页。)。
  在乡村地区,一般庶民家庭,居住的房屋多是土墙茅屋,如新昌县在明代晚期的万历年间,“村乡多茅房土屋,仅庇风雨。其如城中之制者,仅仅一二而已。”乡居的官绅和富有的地主,有财力建造瓦舍楼房,一般的百姓,即使是平原富裕地区,也是茅房遍地。例如在桐乡县,当时人撰写的《南津客帆》一诗就曾写道:
  落日映溪津,维舟次若鳞。
  语声多北客,物产尚南闽。 字串3
  灯下犹沽酒,船头有问神。
  居民遂生理,茅屋岁更新。(注:光绪《石门县志》卷十:《遗文》。)
  当时农民的日常生活,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说,浙江多山,在森林植被保持良好的明代,烧火用的柴薪自然不成。至于大米、食油和食用盐等基本的食品,那时一般家境贫困的农民,平时大多吃不上白米饭,只能食用大、小麦等杂粮,“荞麦、黄黑豆、蚕豆、稷、粟尽食之,犹不足以充腹。饥荒之年,甚至于掘草根、剥树皮,以度朝夕。”当时家境较好的人家,烧菜一般用油菜籽榨制的菜油,又叫香油。而用黄豆榨制的豆油,又名臭油,只能供点灯之用。但穷人家享受不起菜油的,往往食用豆油,至于地处深山穷乡僻壤的於潜、昌化等地,“不能得油,则取饭锅米汤以炒菜,名曰米油。其穷甚矣。”一般富户食用枸杞酱、玫瑰酱,小民家庭食用黄豆和小麦面发酵后晒制的豆酱,“乡间小民家,豆酱亦不多得食;至于深山穷谷中,则终身不沾唇者。有之,其市井之臭而蛆者,乃贸易得食”。在远离海边的内地山区,山民们甚至连日常必需的食盐都吃不上,以致有“终身茹淡”者(注:〔明〕田艺蘅撰:《留青日札》卷二六,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史料选编》下册,第400—403页。)。
  贫困山区的乡民,在丰收的年景尚且度日维艰,糠菜半年粮,一旦遇到饥馑之年,就只有靠野菜、树皮、野果充饥果腹了。以下是嘉靖时淳安山民在灾荒之年用以果腹的几种树皮、野菜和野果: 字串1
  绿葱根:气臭,须换水浸洗七十二次,不然有毒;
  松花蕊:松树开花时,取其蕊,用饮汤调食,经久不饥;
  蕨粉:蕨根洗净后,捣碎,加水,置于桶中,积淀后即成蕨粉;
  葛粉:葛藤之根,洗干净后,捣碎,加水冲洗,然后积淀成粉;
  橡子:晒干,脱去壳,磨成粉后,可作橡子豆腐吃;
  苦株子:可以直接炒食,也可加橡子加工成腐,味较橡子为佳;
  野苧根:野@③麻之根,去皮捣成粉;
  榔树根:其皮和根经熏燥后,研成末做饼;
  山苦藚:野草,与苦叶菜一样可食;
  布谷柴子;或舂成粉末做饼,或煮成粥吃(注: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六:《物产》,四库全书第521册,第677—678页。)。
  其实,即使在史书中以“鱼米之乡”著称的平原地区,一般农户的日常生活也不怎么富裕。以杭嘉湖地区来说,这一带虽然号称“丝绸之府”,但以种桑养蚕为主业的农户们,多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种几亩桑树,养蚕缫丝,然后把生丝输往村镇的农贸市场上出售。在丰调雨顺的情况下,农民们在交纳官府各种赋税和地租之外,还会有些润余,可以从市场上买回一家人日常所需的粮食、器皿和工具等,养家糊口,勉强度日,维持着简单的再生产。
  但是,由于家庭手工作坊生产的丝绸产品档次不高,质量不佳,那些家境较好,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如土地、织机的农户,收入其实也不高。有关明代杭嘉湖平原一些专业市镇生产的丝织物的产品档次和质量,《正德桐乡县志》卷二评论道:“本邑人稠地窄,农无余粟,所赖者蚕利耳。……粗丝为絁,土机能织,是为水绸;土绫以绵抽缕而织者为绵绸,轻纤素雅,为绸与褶皆宜,成功难而价不甚高,以土俗勤之多耳。官机绫绢出濮镇,近县市亦有。”换言之,当时桐乡一带出产的丝织物,主要有水绸和绵绸二种,水绸又名“絁”,也就是所谓粗绸;绵绸又名土绫,虽轻纤素雅,织造工序复杂,但“成功难而价不甚高”。当时由官机织造的绫绢质量较高,但这种丝织物仅在濮镇及县城附近某些地区有生产。由此可见,明代浙北平原大多数家庭生产的丝织品,都是些档次较低的水绸和绵绸,这些丝织物质量不高,自然也卖不出好价钱,在生产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小生产者的收入是相当有限的。 字串7
  因此,以生产和出售初级农产品——生丝为主业的农户们,虽终年劳累,生活却过得极为艰辛困顿。对此,《万历崇德县志》卷二有如下实录:“民间纺绸、花绸、绫罗、纱帛,织者输囷,贸者辐辏,机杼可谓勤矣。独无奈物力不给,小民乏卒岁之储,而本富翻羡,末富逸而能享,其故何也?病在在生之者,不胜其耗之者。姑无论天灾流行、赋役繁苦,即使时和年丰,地所产莫如纱觳,相较莫如丝,而主能蚕作茧岂徒手博者,饔餐、器具,皆从质贷,两经月辛勤,眼昏头白,迨缫丝成,谓卒岁公私取偿,丝市之利,胥仰给贾客腰缠,乃大驵小侩,递润其腹,而后得抵乡民之手。瞀乱权衡,百计绐筭,朱提白镪,没以连锡,并未及纳税输官,而质贷之家,轻出重入,浚其膏,小民有依然徒手耳!”在杭嘉湖地区,虽然自明代中叶以来蚕桑业发达,遍地桑林,处处可闻机杼之声,但那些以种桑养蚕缫丝为业的广大农民家庭,一家男女老少终年劳累,但一年的劳动所得,交纳赋税、清偿债务之外,已经两手空空,当时人王樨登的《石门曲》(注:万历《崇德县志》卷十:《纪文》,转引自浙江省社会院编《嘉兴府城镇经济史料类纂》,第255页。)一诗写道:
  采桑复采桑,蚕长桑叶齐。妾住石门东,郎住石门西。
  卖丝家复贫,哭解红罗襦,将丝贳妾泪,可得作明珠。 字串2
  一般农民家庭产业很少,赋税负担极重,丰收之年仅能自给,一遇灾荒就不免冻馁。丰调雨顺的情况下,一年拼命劳累还不能摆脱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命运,一旦遇到灾荒之年,家有一份薄产的自耕农为衣食所迫,或者借高利贷,或者鬻妻卖子以渡难关。《万历崇德县志》卷十二说:“万历七年春,叶贵甚,县北打鸟村王财养蚕八筐,而少叶千斤。妻语夫曰:‘蚕性命重,而人为轻,二竖可售以育蚕,则蚕可救而二竖可归也。’夫颔之。售得银二两,尽以买叶。”崇德县的这个王姓农户,一家养了八筐蚕,因遭遇天灾、桑叶欠收,为了买桑叶救急,不得不忍痛卖掉两个儿子,换回二两银子,全部用来购买桑叶,总算勉强维持了一家的生计。王姓蚕农之妻在典卖亲子时说:“蚕性命重,而人为轻”,寥寥数语,说出了当时一般贫苦农民的悲剧遭遇,至今读之,犹令人不胜悲怆!
  明代浙江农民在灾荒年景的悲惨遭遇,当时人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现场报道。以下摘引的二则实录,真实地记录了晚明时期杭嘉湖一带灾荒之年发生的悲剧:
  嘉靖十七年至二十二年(1538~1543),嘉兴各县荒。
  二十三年甲辰,大荒,平湖、海盐尤甚。乡民力田之外,恒以纺织为生。是岁木棉旱槁,杼柚为空,民皆束手待毙,水上浮尸及途中饿殍,为鸢狗所食者,不可胜数。又官粮逋负,苦于催科,田无所售,则拆屋贷之苏湖各邑。不足,即鬻妻女于宁绍。宁绍人每以此为业,官府知而不禁也。盖鬻之则妻女去而父与夫获生,否则均为杖下鬼耳。有就食于野者,草根芰蔓,采撷无遗;或行乞于市,遇货食者,辄抢而奔,比追及已入口矣。又有数十为群,至人家求食者,或不与,即相凌夺。其无赖者,伏草野中,遇人持布入市,即掩击夺之,谓之‘打布贼’,数人为伙,即行劫于路及村落间。日未没即不敢出,相结防御,通宵不得就寝(注:〔明〕冯汝弼:《祐山杂说》,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册,第4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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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庚辰(1640)正月十三日大雨雪,至十八日乃霁。五月初六日雨始下,勤农急种插,惰者观望,种未三之一,大雨连日夜十有三日,平地水二三尺,舟行于陆。旬余稍退,田畴始复见,秧尽死,早插者复生,秋熟大少。次年夏,飞蝗蔽天,斗米银三钱,豆麦踊贵,饥人望屋而丐。掇草木可食者,杂秕糠煮啖之,草根木皮几尽。又明年春,道殣相望,买奴婢斗米二八,夫妻子母相离而不泣;死人棺敛者,不得至中野。用器、材木、瓦石盈街衢,人弗顾。盗窃文庙祭器。大疫(注:〔明〕张履祥撰:《桐乡灾异记》,同上,第409—410页。)。
  在明代,杭嘉湖地区号称天下最富,也是浙江省最富裕的地区,一旦遭遇连年的旱、涝、蝗灾,庶民百姓顿时陷入饥饿和瘟疫的浩劫之中,饿殍遍地,白骨暴野,晚明时期江南民间社会的贫困化程度是多么深重。
  灾荒之年,乡村农民特别是自耕农在变卖田地家产外,通常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借高利贷以解燃眉之急。在赋税田租繁重而农副业收成有限的情况下,农民为交赋税而借高利贷时已深受其苦,如崇德县,田地各占一半,田里的收成一般“仅足支民间八个月之食,其余月,类易米以供,公私仰给,惟蚕息是赖”。也就是说,当地的乡民消耗了八个月的粮食后,一年中余下的日子,就要靠养蚕的收入来卖米度日、交纳赋粮了。这期间的开支,一般要靠借债度日,等蚕茧出售后偿还。但在一般情况下,蚕农们是不敢借高利贷的,因为,“凡借贷契券,必期蚕毕相偿。……大约以米从当铺中质银,候蚕毕加息取赎,然当铺中持衡塔包,轻重其间,瘐囷狼籍,一出一入,子钱外不止耗去加一矣。以故民间输纳,利蚕毕,不利田熟也,前征追比之难,有由来矣。”(注:〔明〕顾炎武撰:《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十二册《浙江下》,第三十一页,四部丛刊本,第24册。)到了灾荒之年,借高利贷更无异于饮鸠止渴,最终的结果是导致广大自耕农的进一步贫困和彻底破产。 字串1
  自耕农家有薄产,男耕女织,终年劳累,尚且度日维艰,那些家无寸土的大批佃户,以租种绅衿豪强的土地为生,受到地主的超强剥削,向地主缴纳的田租,一般标准都是每亩田地收获量的一半以上,在风调雨顺之年,广大佃农都摆脱不了贫困和饥饿。一旦天灾流行,农田歉收,饥馑袭来,恐怕就只有卖身为奴,或举家背井离乡流浪乞讨一条生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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