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古希腊就有方阵,马其顿有马其顿的方阵,罗马有罗马的方阵,这些重装步兵的方阵在希腊、罗马的战争中起了最核心的作用(在西方的战争中,骑兵作用很小。骑兵讲个性,讲个人的武艺,讲谋略,讲运动。但是骑兵在战争中的作用跟重装步兵方阵没法比)。马其顿的方阵比较有代表性,我现在就讲讲它。它的矛有二十英尺,也就是6米多长(这样长的矛必须双手持,故此,马其顿的盾牌很小,是挂在脖子上的)。用这么长的矛你能选择对像去刺吗?不行,没有这种选择的可能性(古希腊的矛短一些,8-9英尺长,可一手持盾,一手持矛,但也没有这种选择的可能性),只能往前走,士兵所能发挥的个性很少。马其顿的矛后端也有锋刃,防你从后边上来。整个方阵像一只刺猬。当遇到组织的不那么好的军队,也包括骑兵时,它不是一个个人,而是挤在一块的人肉机器。其实这个人肉机器也说不上什么勇敢,因为没有活动的余地,你保持自己生存最重要的方式是站直了,别趴下。里面的人不能跑,跑就首先死。后来的考古证明,那时的战殁者大都不是被砍死,而是被践踏致死。也就是说,谁要想干点别的,与这台人肉机器不一致,就会被大队踩死。这就是当时的战争,这个细节是很重要的。罗马是三个队列,最后一个队列还是矛,前面是投枪,但总体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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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想再讲一下当时军队里的阶级
问题。这些重装步兵的主要构成阶级的成分是什么?都是自耕农,即中产阶级。他们是军队的主体。骑兵是上层阶级,最穷的是散兵,不排队的。为什么呢,在古时候,装备都是士兵自备的,骑兵没有钱你是备不起的。最穷的那些人又备不起重装步兵的铠甲,所以重装步兵是由中产阶级组成的,而且这种作战方式很符合他们的性格——保守,守纪律。从另一方面看他们又是民主的,这帮自耕农以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一起去打仗。
在过去西方的美术作品中,强调骑兵的很多,《剑桥战争史》
分析了为什么。它说
艺术作品往往是富人弄的,夸大了自身阶级在战争中的作用。在西方,实际上骑兵没有那么大的作用。起作用的是重装步兵,即中产阶级。这里我们应该厘清中产阶级的概念,中产阶级就是指在一个
社会中,拥有中等收入的人。
中国主流认知在这里把这个概念搞错了,按他们的说法,我们这些人还没够得上中产阶级,但我们想想,在坐的很多人一个月的收入相当于中国一个还算不错的农民的全年收入。搞清这个概念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中产阶级保证了民主制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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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耕农兵士不依赖政府或将领提供的福利。打完仗就回家种地。罗马有一个在非洲作战的叫马库斯的将军,一边打着仗就向元老院写信,请求放假回家照顾自己的庄稼。马基亚维里就分析说他肯定不是很有钱的人,不像恺撒,能从战争中得到巨大的利益。但后来从马略开始招收大量的贫雇农入伍,这就出问题了,他们需要依赖于贵族豪门,依赖于将领,所以成了将领手里推翻民主制的工具,这在后面还会细讲。
据西方的军事史家说,公元前的中国在军事方面和西方有惊人的相似。关于中国方面的
研究细节,我不是很清楚,不知道中国战国时期是怎样作战的。但从兵马俑可以看出当时的阵势,与西方是很相象的。但西方的传统贯穿下来了,而中国中断了。我想有一个原因,秦朝以后中国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内战是没有了,是大一统了。而后只有游牧民族的侵略,
历史环境和西方有了很大的不同。
依赖技术和纪律,是西方军事传统中最重要的两点。战术、谋略西方是不重视的,如古希腊的相当于孙子的军事家色诺芬就认为,“战术仅是军队指挥中一个极小的部分”。西方军事传统讲求的是实力的对撞。从整个战争史看,短期内,战术、谋略是有效的,从长期看就不行了。如汉尼拔对罗马的战争,在坎尼之战中,汉尼拔使用谋略屠戮了人数和组织都占优势的罗马军队,一个下午杀了5万罗马士兵,平均每一分钟杀100人以上。然而,在长期的战争中,汉尼拔还是被打败了,他的祖国迦太基也被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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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法在真正的实力上强大起来,单纯强调谋略就会变成取败之道。像我们这样,老是强调谋略是不行的。我对于田忌赛马这种故事有些看法。田忌赛马,不光说是违反了比赛规则,其实,就算允许你随意出上中下马,齐王只要随机出马,根据故事里双方马的强弱,田忌赢的概率只有六分之一,多赛几场,田忌是输定了的。战争,往往就是要打许多场战役。已经开战了,敌我双方的实力对比已经就是这样了,当然要强调谋略,如田忌的马已经是这样了,赢一场是一场吧。但就长期而言,则一定要使自己的马的速度真正超过齐王。我们过于强调谋略,这不是取胜的正道,正道是拼实力,实力强才能立于长胜不败之地,谋略只能取一时之巧,这一点我们应该像西方学习。
西方的第三个传统可能使很多崇洋媚洋的中国文化精英听了以后大不高兴,但这是西方人自己说的:讲究彻底的毁灭对方,简单说,也就是极为凶残地杀人。这也是西方军事传统的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剑桥战争史》为此做了关于地理条件的解释,我不知道对不对,里面说,很多民族自然条件很好,土地很肥沃,人口不多,这些民族的作战的主要目的是虏获人口,作者说中国也是这样的,但西方人就没这个地理条件。在印度的英国军官说,印度打七年仗也不一定死七个人,但西方不一样,它是要彻底的摧毁敌人。罗马灭亡迦太基后,不但把迦太基的城墙给夷平了,而且把迦太基的土地都洒上盐,让它永远种不上庄稼,永世不得翻身。当西方人和印地安人作战的时候,印地安人也是弄不明白,西方的军队怎么会见人就杀,印地安人以为最多打输了给你当奴隶,西方人却对他们进行了灭绝性的杀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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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中国在战争中俘获人口的概念是比较强的。据说有日本人
总结过,有三种帝国主义:一个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帝国主义,这种帝国主义到了一个地方就是男女全杀光,自己去殖民;还有一种西班牙式的,是把男人全杀光,女人留下为妾;第三种也就是中国
历史上所表现的方式,让被征服的民族归化。那个日本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但中国的这种仁义的做法没有得到好报,劣币驱逐良币了。你人道了,可你最后没强起来,人家也不承认你是优秀文化,甚至不承认你是人道、仁义,你的人道、仁义被认为是搞阴谋,最后发现你也没搞什么阴谋,那你就是愚蠢(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印度人和世界其他人,就是这样看待中国的撤军的)。最后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是最缺德的“吃人者”了,而杀人成性的的西方文明却被我们中国人自己认为比我们更“尊重生命”。冤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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