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三势力」和「第三条道路」:行动中的民主主义
「第三势力」和「第三条道路」从来就是模糊的概念。它们倒可以互相界定:「第三势力」就是走「第三条道路」的人们,「第三条道路」就是「第三势力」所走的道路。但是,本文所论列的「第三势力」和「第三条道路」是中华民国史上的特定现象,前者指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种势力,后者指介于国、共两党的政纲和实践之间的第三种主张,前人对此已有很多论述。15本文所要强调指出的是,民国时期的「第三条道路」,实质上是社会民主主义。
民国时期的「第三势力」是1927年国、共分裂政局的产物,来历复杂。最早登台的是1927年11月成立的「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俗称「第三党」),绝大多数成员是激进的左翼国民党人,国民党左派领袖邓演达是它的主心骨,直到1931年他被蒋介石捕杀为止。但是,谭平山、章伯钧等一批共产党人也脱离中共而加入「第三党」。「第三党」视蒋介石国民党为「反革命」而又斥共产党为「土匪流寇」,希冀通过他们领导的「平民革命」建立「平民政权」。当时对国、共两党左右开弓的至少还有以胡适、罗隆基为主心骨的「人权派」(因1930年出版《人权论集》而得名)、以宋庆龄、蔡元培为核心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2年成立,前身是1931年成立的「再生社」)。「人权派」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是30年代中国十足的人权组织,前者倾全力于、后者则专注于行动。他们实际上也曾互相配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罗隆基还是拉斯基地信徒,对社会民主主义情有独钟。张君励、张东荪等人也一直将社会民主主义作为他们的信仰。民国时许多被称为「自由主义者」的知识份子,实际上也都是社会民主主义者。16
字串1 「第三势力」成为民国政坛举足轻重的力量,背景是日本全面侵华造成的民族危机。面临灭顶之灾的国民党政府,被迫将共产党和其他党派统统合法化,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共产党则力图借助「第三势力」来挑战国民党的独裁。这给「第三势力」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大好时机。「第三势力」由诸多小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构成,组织上非常分散。1938年6月国民参政会的召开,给「第三势力」提供了形成集体的声音、甚至于结盟组党的机会。于是乎,具有「第三势力」俱乐部性质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于1939年11月在重庆成立,并随后于1941年3月发展为与国、共两党鼎足而立的政党──「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基于个人党员已经超过团体党员的事实,「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又于1944年9月更名为「中国民主同盟」。这个新政党虽然只有数千党员,但他们大多数是各界颇有能量的头面人物,特别是在知识界和工商界的力非同小可。
以「民盟」为代表的「第三势力」(也称「中间派」),当时对它的社会基础相当乐观。「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成立之初还比较谦虚,自称是「国内在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党派一初步结合」。17「民盟」理论家施复亮则自信地宣称:「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手占优势的小生产制的社会,阶级分化还不十分尖锐,中间阶层还占着全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民族家、手工业者、工商业从业员、知识份子(公教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小地主、富农、中农(自耕农和一部分佃农)等,都是今天的中间阶层。简单说,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都是今天中国的阶层。这些中间阶层,都是中间派的社会基础。」18平心而论,且不说没有多党选举等民主政治的运作,「中间派」与他们所要「代表」的社会基础之间根本没法建立实质性的关系,就「中间派」对民主自由的百倍热情和对社会主义的向往而言,他们的忠实追随者恐怕只有自由知识份子。
字串9
「民盟」的政纲是典型的社会民主主义政纲,与当时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政纲大同小异。它在政治上是要建立「以人民为主人」、「实行宪政」、「厉行法治」、推行地方自治、保障各项基本人权的「民主国家」。它在上高悬「平均财富、消灭贫富阶级以保障人民经济上之平等」的目标,一方面「确认人民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又主张「全国经济之生产与分配由国家制订统一经济计划」,「以渐进方式完成土地国有」,「银行、、矿业、森林、水利、动力、公共事业及独立性之企业,概以公营为原则」;而且还特别标明「无论公营私营企业,其监督管理均应实行民主化」,「公营企业及规模较大之私营企业之员工,应有参加管理之权」。它的社会政策要求国家「推广公共卫生事业,推行疾病、死亡、衰老、残疾、失业、妊孕等保险政策」,「励行劳工福利政策,对于最低工资及八小时工作时间,应分别规定之」,并且要「保障妇女在经济上、政治上、上社会上之绝对平等。」19
这个政纲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中国「中间派」所要走的「第三条道路」也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道路。而「中间派」没有亮出「社会民主主义」的旗帜而宁可含糊其词,使用「第三条道路」或「中间路线」这些标签,是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和策略考虑。20当时社会主义的旗帜在中国已被中共所垄断,以「民盟」为代表的「第三势力」当然不愿意混淆他们与中共的界限;他们当时在国际上要「兼善美、苏」、不偏不倚,不便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更何况,他们要在国统区生存发展,也须尽量避免「赤化」的嫌疑。「民盟」的另一位理论家张东荪倒是对「中间路线」的实质有过详细的说明。按照他的解释,「中间路线」就是「在所谓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我们想求得一个折中方案」。说得更具体些,就是「在政治方面比较多采取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同时在经济方面比较多采取苏联式的经济计划与社会主义。」21对于这种将民主主义于社会主义折衷调和而合熔于一炉的方案,张东荪还着专书进行理论上的阐述。他指出「民主主义的概念基型是自由平等。这二概念可以说是一个理想的基本概念。自由与平等有互相关系遂又发生一些概念,介乎其间,即公道、人权、与理性等是已。再把这一些概念加入其中便形成一簇或一个概念群。这个概念群(是一串概念),是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在概念方面的根底。我要郑重告诉国人的是:民主主义的概念基型是这些概念,而社会主义的概念基型亦正是这些概念。并非有两个不同的概念基型。正因为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同依据于同一的概念群为其基型,所以两者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东西。」22
字串3 「第三条道路」、即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曾经有过成功的一线希望。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国际反法西斯事业的迅猛发展为中国政治民主化提供了国际环境,民主政治的胜利被认为是势不可挡的世界潮流;国共两党这两个武力集团形成了某种势均力敌的对峙状态,国民党占有相对的军事优势、共产党则占有相对的人心优势;全国各界民众、特别是城市居民经历多年的战争苦难,渴望和平和安定;美苏两国出于各自的利益,也希望国共两党能够和平解决两者的分歧。国共两党领袖还真的在1945年8月坐到了谈判桌上,经过一个多月的讨价还价,于10月10日订立了《国民党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双十协定」),确立了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的和平建国基本方针,并决定召开各党各派共同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分歧、制订具体的政治方案。23这当然是了不起的成就,是以「民盟」为代表的「第三势力」梦寐以求的成果。
以「民盟」为代表的「第三势力」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扮演名副其实的中间调停人角色,力图从左右两极将国共两党拉到社会民主主义的中间路线上来。其实,如果我们不把国、共两党当时的政纲和言论都当成欺骗宣传和政治把戏,便应承认他们的政治经济主张与「民盟」政纲其实相去不远。中共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它在当时揭橥的是「新民主主义」,如果放弃对「领导权」的要求,平等地对待其他党派,便与社会民主主义大同小异。国民党自称奉行三民主义,包括民族独立、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和五权宪法等具体原则和主张,如果诚心诚意付之实施,与「民盟」的社会民主主义政纲更加接近。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如期召开,给「第三势力」充当历史主角提供了理想的政治舞台。这个会议基本上按照「民盟」的意图通过了关于和平建国、制订宪法、建立多党联合政府和军队国家化等各项决议。一个实行民主宪政、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新中国似乎胜利在望。
字串8 不幸的是,国共两党、特别是当家的国民党主要领袖并不将纸上的这些协定和决议当真。他们都没有、和不相信政治上的双赢观念,而是固执地认定在权力这一关键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没有让步和解的余地。而当时中国也确实存在诸多足以激发人们进行你死我活的搏斗的社会矛盾。于是乎,国共两党终于各率几百万军队到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去决一高低,社会民主主义者及其他「中间派」的人士们只有徒喊奈何。那些因为各种历史机缘而出于关键地位的人物在关键时刻所作出的选择,可以影响几代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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