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工 资 改 革
不管是主义,还是共产主义,其分配制度都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只是对少年、儿童、老人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而言,过去认为共产主义是“按需分配”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幼稚可笑的,当然这是的局限。我们不能够停留在这一历史局限的认识上了,这种认识导致了我们的前辈用物质的极大丰富来解共产主义,这是不对的(顺便说一下,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是:社会主义是计划,由于制度还不太完善,只能做到人的有形财产得到保护。共产主义是商品经济,制度已完善,做到了人的无形财产和有形财产得到保护)。所以,我们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不断的完善“按劳分配”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消除腐败、官僚等。才能够使我们的社会进步,才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使我们的经济建设能够大踏步地向前。
那么,我们国家自解放以来,其分配制度是否都是按劳分配呢?我们的认识是,我们在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其实,并非如此。改革,开放前,我们的分配制度是人老多得的制度,即工龄长,资格老多得的制度。改革,开放后,我们的分配制度除了人老多得外,多了“位置好”多得的怪事。如在电信、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工资就高,而在学校、等就低。记得改革前邮政、电信是一家,改革后邮政、电信分了家,可他们还是在同一幢楼上班,只是隔一扇墙而已,但是电信部门的工资,奖金比邮政的高得多。这是多劳多得吗?不!这是行业分家后,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同,利润不同,造成的分配不同。这种行业发财的只能算是行业致富,不是人才竞争致富,更不是智慧竞争致富。社会分工不同,但分配不能不公平。如再聪明的人,再努力的人,你叫他到邮政,或当教师,他都不能致富。很明显,这是不合理的。
字串1 又如,本是同一起读书的学生,有的关心社会进步而学社会学,有的喜欢发明创造而学技术,有的喜欢而学艺术,有的喜欢做生意而学经商等等。学社会学的人提出了改革,消除了腐败、官僚,使社会进步,安定团结起来;由于社会进步,安定团结,学科学技术的人创造发明了先进的生产工具,把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又发明和生产出人们需要的产品,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使人们的生活多姿多彩;人们富裕起来了,商业发达了,学经商的经营有道,方便了千家万户;物质生活有了,接着人们要求精神享乐,学艺术的大派用场,使人们在精神上得到快乐。在这几种人中,那些人对社会的贡献更大呢?我认为是学社会学的人贡献较大,其次是科学家。因为政治改革是最根本的改革,是政治改革首先使我们的社会进步,人们的素质提高,使我们的社会安定团结起来,人们才能够专心致意地建设自己的家园。所以说,学社会学的贡献较大。最好的例子就是西方比东方发达的多,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有一个优越的文化和制度,使人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并不是西方人比东方人聪明。
那么,在这几种人中,那些人的收入较高呢?从我国今日的百位《富豪扫描》上看,他们都是生意人。第一首富达八十三亿元,是政治家、科学家们望尖莫及的。我想,中国所有的政治家和所有的科学家、经济学家,他们的财富加起来还不及第一首富吧!难道他们那么多人的贡献不如第一首富?在国外呢?也一样,那些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我想他们财富还不及盖茨卖电脑的零头吧!或者全世界所有的科学家的财富加起来还不及盖茨,这难道是说全世界的科学家不比盖茨的贡献大?除了生意人,我想可能就是歌星及演员了。因为有个金噪子一个晚上唱几条歌就可以赚十万八万。最近我看报纸介绍说赵微半年收入两千万。我想,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造成这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的分配呢?他们是公平的拉开了距离,还是剥削的拉开了距离呢?我认为是剥削的拉开了距离,不是多劳多得的拉开了距离。如,在中国,如果同是商店,我相信,国营商店的职工工资就比私营打工的高,高出的部份被老板合法的占有了,盈利的部份还不算,还有国营职工有退休金,打工的就没有了。这是明显的剥削。关于私有制社会的剥削,马克思、恩格斯的《资本论》讲得最清楚,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根据,在此就不必一一例举了。当然,如果是公平的拉开了距离,我们不反对。如努力的和不够努力的,他们是因公平的竞争拉开距离,而不是因剥削的拉开了距离。所以,我说“按需分配”“共同富裕”的提法是幼稚的,就是这一道理。
字串4 又如,就拿世界首富盖茨来说吧,盖茨他只不过是想到了生产经营先进电脑的模式,他想好这个模式后,就交给别人生产,生产出来的电脑由于先进,更由于它是人们的急需品,所以销路好,盈利多(正如中国的电信有市场,邮政市场减少,所以电信有钱赚那样)。这些盈利是归大家,还是归个人呢?盖茨认为是归个人,我认为归大家。因为不管这个人多么聪明,他都得和大家同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办好,否则他将一事无成。当然,聪明的人他的工资高是肯定的,但决不是独占盈利。如果是按照制好模式后,就可以独占盈利的逻辑,那么,孟得斯鸠家族应该是世界首富。因为孟得斯鸠发明的三权分立体制,使人们互相监督,较大程度的消除了腐败,官僚、凡是执行三权分立的欧美国家现在发达了,是否应该考虑把部份盈利进贡给孟得斯鸠家族呢?没有,我为孟得斯鸠家族喊亏。还有更亏的,象卢梭,为人权奋斗,为社会进步奋斗,自己则穷困潦倒。改革、开放是邓小平提出来的,所以,中国才渐渐地富强起来,按道理邓小平家族应该是首富,可是汉有。我想邓小平家族的财产还不及中国首富的零头吧,我又为邓小平家族喊亏。邓小平不懂得申请改革、开放专利,又不去做生意。如果邓小平在下放期间思考的是怎样做生意和发明高新技术,而不是改革开放,我想邓小平家族一定是首富。象越国的范蠡,帮勾践打败夫差后就去做生意,成为当时的首富,做相国有什么用?致力于社会进步的人和致力于怎能样赚钱的人(如盖茨发明的反向赏金挤垮对手),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合理吗?赚钱的人说,他已经纳税施舍给政治家,科学家,军队,警察等部门了,难道还有什么不妥的吗?是的,政治家说,我在维护社会进步,安定团结上努力,使社会环境好起来,解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人们才安心工作,使国家和人民富强起来,这才有了商业发达。如果是落后的国家,微软的电脑能卖出去吗?科学家说,我在科学技术进步上努力,如果没有卫星、光纤……家说,我在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方面努力……等等方面的努力都是互相联系的,许许多多前人的和人的努力,才有今天文明进步的环境,这些努力,给某个产业带来了辉煌,这些辉煌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不是某个英雄创造的历史,其收入是不应该让某个能人来独吞的。
字串7
我们不能够再沿袭过去年代的分配制度了,我们应当改革,使我们的分配制度朝着按劳分配的方向不断完善。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改变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呢?怎样才能够使我们的分配制度朝着“按劳分配”的方向不断地完善呢?我认为,应执行同工同酬的制度,及工作好,有成就的多得,工作不好,成绩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则少得的制度。下面我以市县的工资改革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它告诉人们两点,一、工作好即是给自己的末来存款;二、企图通过错误来多占一份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
比如,某县实施新的工资制后,假定某县的平等工资(即把基本工资改为平等工资)是300元(是根据最低生活费来定),那么,从县长到各位工作人员,大家的平等工资都是300元,而竞争工资(即把调级工资制改为竞争工资制)有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文化程度工资,遵纪守法工资,工龄工资,跟不良现象作斗争奖(检举腐败、官僚、见义勇为等),及建立“集智办”后(即专门为人民群众提意见、建议及召集论证的地方。建立集智办的目的是,一、为了方便和鼓励基层群众发挥聪明才智;二是方便领导到实际中去;三、是防止阴谋、腐败、沽名钩誉,窃取群众智慧的不良现象发生),由集智办提供的奖,如发明创造奖,革新建议奖。这些奖有的是一时奖励有的终身奖。这些奖分县级、省级、国家级,下面是对这些工资的大概解释。
字串2 岗位工资,是指在不同岗位工作的人,他们的工作岗位的工资不同。如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等,工人的岗位工资比干部的稍高一些,其目的是为了缩小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
职务工资,是指起带头作用,在领导岗位上的工资,其目的是为了调动人们竞争,奖励起带头作用的人。如果某人不在担任领导职务了,但还没有退休,那么,他就不再领职务工资,而领职务成就工资。职务成就工资是由某人在担任领导期间的工作成就定百分几,成就突出的最高可得职务工资的50%,在5%至50%之间。设立职务成就工资是为了区别工作积极努力和平平常常,只想当官发财的,避免那种当好当坏一个样,当坏的还可以发财的现象。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成就平平,有严重过错的,则不能再有成就工资了。
文化程度工资。如果某县的文化普及到初中,那么,文化程度工资最低一级就是初中,如果某县的文化普及到高中,那么,文化程度工资最低一级就是高中。设立文化程度工资,是为了调动人们努力的热情,从而达到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
遵纪守法工资,是指没有违纪违法的人,他就可以领这份工资。这种考虑的想法是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执法中去,效果不如把部份资金用来奖励遵纪守法的人和敢跟不良现象作斗争的人,让想做违纪违法的人感到做坏事得不偿失。假如遵纪守法工资是平等工资的一半,即150元,那么,遵纪50元,守法100元。那么什么是违纪呢?如明知是不合格产品,则把它推向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官僚主义(办事不认真,不按时完成等)阴谋危害他人,但不构成犯罪的即整人的(如跟踪干扰他人,从精神上打击人人,即无中生有,散布流言等),偷换别人档案名顶替他人的,搞他人不真实档案的等等。如前面讲到的某局长为获得表彰,想虚报成绩,别人不同意,就打击报复,让人下岗,则属严重违纪了。违纪的由扣除10%至100%不等,时间也由半年至五年不等。如果某人在退休前五年内有严重违纪的,退休后不得再领遵纪工资,这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应该知道什么是违纪。那么,违法呢?违法是指触犯刑法的。如果某人判刑两年,缓期两年,那么,在这缓期的两年里,某人不再有遵纪守法工资,两年缓期结束后,可得遵纪工资,守法工资只能得50%,再两年后可得100%。如果某人在服刑期间,没有违纪现象,刑满后,可得遵纪工资,守法工资只能得50%,再两年后才可得100%的守法工资(过失罪的刑满后,守法工资不变)。如果某人在退休前五年,或刑期过了退休年龄的,则刑满释放后,不再有守法工资。顺便讲一下,有的人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几十年,在快退休时,因帮朋友的忙,接受了一两万元的贿赂,或做了什么违法的事,坐了一两年的牢,就去剥夺他养老的退休金,这是极不合理的,因为,我们已经惩罚他了,退休金是他以前努力工作得来养老的财产。只有大罪的人才没收他的全部财产。
字串3 工龄工资,是指随着工作年度的增加而增加的工资,也是对积极出勤,努力工作的人们的奖励。一年365天,除了公假节日10天,双休日104天,剩下251天是工作日。假设某人在50岁前每年工作245天即为足龄,某人在50岁以后,每年工作240天即为足龄,生病、学习等算工作日。如果某人退休后有工龄四十年,以一年一元,四十年是四十元。在这四十年中,某人有五年是不足龄的,则退休工龄工资减为三十元,有六至十年不足龄的的,则工龄工资减为二十元。也许有人觉得好笑,因为现在人们都在下岗,找不到工作,而你却在谈什么足龄,这不是笑话吗?不错,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保证人人都有工作做。因为政府的第一首要任务就是帮人们找到工作,而不是叫人们下岗,政府应有专门为人们找工作的机构,这是社会主义的又一优越性(这一问题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里谈到)。
跟不良现象作斗争奖,是指检举腐败、见义勇为等。目的是使腐败,打击报复等不良现象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一些人没有力量去做坏事。而目前,我们所谓的做大事,抓大案要案,不良现象难免,管不了的做法,正是给予一些人以力量,让他去做干事,以形成大案要案。有大案要案的地方,领导人要辞职。有大案要案,是制度的耻辱。跟不良现象作斗争奖有一时奖励,也有终身奖励。
字串2 发明创造奖,是指某人发明创造,推动了县、或省、或全国的生产,带来了效益,将根据效益的百分几,放到每月的工资进行奖励。
革新建议奖,是指某人在工作、学习、、参观等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则获革新建议奖。这些革新建议是通过“集智办”提出来的,它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文明,加快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有效的防止了各种各样的漏洞等。当然,有的人只是发现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他只能获得发现问题奖,解决问题奖就奖给解决问题的人了。这些奖有的是一时奖励,有的终身奖励。所以建立这些普遍奖励制度,是为了提倡智慧竞争,而不是英雄创造历史的人才竞争。目前,我们建立的奖励制度是突出成就的奖励,是只有少数人有机会发挥聪明才智的奖励,不利于大多数人的聪明才智在实践中的普遍发挥。因为生产实践,社会实践是最主要的实践。
设立发明创造奖,革新建议奖,目的是为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使人们能够积极地利用自己的智慧,加上集体的力量,来加快社会的发展速度,这是公有制社会的又一优越性。私有制社会的人是很难发挥这种聪明才智的。所以,社会主义提倡的是智慧竞争(它括人才才竞争)。因为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字串5
关于退休金的问题。即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那么退休金也是实行工作好退休金多得,工作不好,又违纪违法的则退休金少得的制度。例如,同是县长退休,有的由于成绩不好,只任一届就落选了,那么,他退休后的职务成就工资就少了,有的甚至没有。有的由于成绩突出,连任三、四届,那么,他退休后的成就工资就会高出好多倍了。象原全国劳模诸时健,当法庭问他贪污的动机是什么?诸时健回答说:“我想想自己的成就突出,退休后的工资也不过千元左右,所以就贪污了”按照诸时健领导的红塔山集团所取得的成就,如果是执行新的工资制度的话,我想诸时健的退休成就工资就会高出好多倍,其退休金就可能有一两万元,那么,他就不用冒险贪污来坐牢了。又如,带领海尔集团发家的某领导,如果他退休时,执行的是新工资制的话,那么,他的退休成就工资就会比在职时高出好多倍,其退休金可能就是两三万元了。有好些领导,勤勤恳恳地工作几十年,在快退休时,看到一些不如自己的私营老板赚有大笔的钱,心里有些不平衡,就做了一些违法的事,这确实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如诸时健觉得做劳模没有用,做富翁才有用就是一个例子。当然,这也是他本人不够坚强的一面,但更主要的是我们的分配制度还不完善。目前,所谓的私有化改革,一方面鼓吹万元,百万元,千万元户,亿元户,搞财富排行榜,同时又叫人们向孔繁森,徐虎等学习。我不禁要问,到底是做公仆好,还是做老板好?如果问我,我当然想做亿元户,而不做孔繁森、徐虎。试想谁又愿意做孔繁森、徐虎,而不做亿元户的呢?所以,我认为,我们即不要公仆,也不要老板,我们要的是公平,所以,我们才实行“按劳分配”的公平制度。工作好,退休金高,改变过去那种做好做坏一个样的退休金制度(顺便讲一下,我们学习孔繁森,徐虎,是学习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但并不是说对没有困难的人也一味去“帮助”)。
字串2
又如,同是律师,当我们国家实行人人都有律师的制度后,每个律师将负责一条街,或一两幢楼居民的事务,他所负责的人几十年来,没有一个做违法的事情。那么,他退休时的成就工资就更高,如果是几乎没有违纪违法的事,那么,他的退休成就工资则更高。
又如,同是教师,某老师积极帮助学生进步,几十年来,他所教的学生总是品学兼优,那么,他退休时的成就工资就高……
同样的道理,同是警察,同是服务员等等及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采取工作好多得的制度,如果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其退休金就少得多,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忠诚老实,勤恳努力的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也是对一些企图通过错误来捞起好处的人,进行警戒,凡是搞阴谋诡计整人,挑拔离间,教唆打击报复他人的不法分子,将有可能到其子女以后的升职。
过去的分配制度不完善,有谁会搞阴谋诡计,谁会搞假等,就可以多占一份的成分,不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我们要想制止靠阴谋、腐败来追求幸福的行为,就得从根本上打击危害公平原则的人和事,保证公平原则的顺利进行。
制定新的工资制就是为了打击那些企图通过错误来受益的危害公平原则的人和事,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阴谋、腐败的产生,保证公平原则的顺利进行,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解除过去一些人认为努力工作不如搞阴谋、腐败的看法。
字串4 新的工资制跟过去做好做坏一个样的调级制一刀两断,用竞争工资制代替调级制,使那些工作不好,却精于搞阴谋、腐败来调级的人,不得不去面对不良现象无处藏身的现象,而老实的工作。
我们坚决反对那种什么所谓改革。开放,难免有不良现象产生的说法,及所谓的抓大案要案,不管小事的好高务远的做法。俗话说“小偷针、大偷金”如果我们的制度能够预防偷针,又怎么会有偷金的现象呢?记得我在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时,有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说,他们开始只做一些小的违法,没有人敢管他们,以致于坏事越做越多形成恶习势力才有人来管。从这些犯罪分子的话中,我们看得出,他是在埋怨政府不管事。在他小错的时候没人管,使他有胆量继续做,以致形成大错。为什么没人管呢?这是因为我们制度还不完善。
我们要改革,是为了踏上持续进步的道路,而不是走向腐败的道路,我们不需要李世民那种保证一两代人“繁荣昌盛”,然后走下坡路的体制,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个优越的持续进步的制度,来保证我们的持续繁荣,所以,人们要不断的完善我们社会主义的公平制度。
有一个优越的制度,其作用大于进步,西方国家比东方国家发达,是最好的证明,并不是东方国家的人比西方国家的人缺少智慧。
字串2 也许有人会问,制定并执行了新的工资制后,难道就能制止阴谋、腐败、官僚了吗?我想是的,很少有。不完善的制度,等于给以一些人力量,让他去做坏事,那些做坏事的人的目的,就是为了侵占别人的财产,来追求幸福。在完善的公有制社会里,人们从“小事”做起,有律师专管保护人的权利,任何想搞阴谋诡计从错误中捞起好处的人和事,都是极其容易被发现的。如果做坏事的人和事没有被发现,或是没有被人管,那么,是有人继续做坏事的。但是,如果做坏事的人和事容易被发现,又有人管,被惩罚的话,我想是没有人去做坏事的。因为做坏事得不偿失,谁愿意呢?人们只有积极的参加公平竞争,尊守“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力致富,去追求真正的幸福。
我认为,目前的分配制度不合理,是产生许许多多不良现象的根本原因。我只是提出改革分配制度的方向问题,即把基本工资改为平等工资,把调级工资改为竟争工资。当然,怎样完善我们的分配制度还需大家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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