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论
关于资本主义的实质,许多人谈过。例如西方有马克思,韦伯,桑巴特(Werner Sombart),陶普(Maurice Dobb),……中国有梁漱溟,余英时,黄仁宇……最后,哈耶克在1988年发表了一本书《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算是给这场“主义”之争盖棺论定。我要在这篇小文章里叙述的,大致就是这些大学者们说过的话。但是我把这些话分做两段说,一段是人们在哈耶克那本书发表之前的认识,我称为“传统的看法”。一段是哈耶克的看法,我称为“最后的看法”。一提到“最后”之类,就难免有质疑说“僵硬”或“教条”。不过我这里的“最后的看法”确实是哈耶克最后的看法,这位从本世纪初即参与了人类认识“资本主义”的思想运动的学者已经于1993年3月辞世而去了。
一 传统的看法
黄仁宇先生在与李约瑟共同撰写《中国科技史》的十几年里曾对研究资本主义的诸多作者有过一个综述:“……写资本主义的文章大略有三类。一类注重生产关系的转变……。一类注重资本主义精神……。还有一类注重自然经济之蜕变为金融经济。”马克思自然被归入第一类。韦伯是第二类。诺斯(Douglass NOrth)应属于第三类。也许这种把作者简单归类的办法会误导读者。事实上,韦伯和桑巴特以后,黄仁宇,余英时,以及三十年代的梁漱溟,都持一种整体演变的看法。即“资本主义”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是由许多原因生成的。所以余英时先生又称韦伯和他的立场为“历史多元论”,以别于”一元论史观”。极而言之,从西欧历史中挖去任何一段(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宗教时代,古希腊,……)都会使现在西欧北美的社会不成其为“资本主义”。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和后来的《中国文化要义》中一直认为中国即便再独自发展五千年也出不了“资本主义”。他的观点后来由余英时先生再度提出。 字串7
黄仁宇提到,形成“资本主义”的三个主要条件:(1)信贷关系的拓展。(2)专业经理人员的使用。(3)各种有利于资本主义管理的技术的社会共享。我们也可以认为这里的第一个条件包括了金融市场的发展或资本的自由流动。第二个条件其实是要求“企业家的自由进出”(隐含着“企业家与资本家职能的分离”)。第三个条件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的可计算性”(隐含着“信息的自由流动”)。“企业家的自由进出”被新奥地利学派的领袖克兹涅尔(Is-real Kirtzner)认做“资本主义”的定义。如果我们把“信贷关系的拓展”扩充理解为“一般的合作信任关系的扩展,那么资本主义形成的三个条件实际上就可以涵盖在“一般信任关系的扩展”这一个条件里。不仅专业经理人员的任用依赖于“代理人关系”中的相互信任,而且技术的分享和法律,会计,契约等等的可计算性,都是职务于“信贷关系的扩展”这一目的的。这就要说到哈耶克后来的看法,留待稍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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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资本主义”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呢?还是欧洲人文化传统与扩张精神产生的独特结果呢?对于这个问题,余英时认为在欧洲资本主义诞生之前的几百年里,确实先有了一场连续不断的,指向资本主义的精神运动。当然,我们还可以进行更深入的考查。例如黄仁字和李约瑟对威尼斯城邦民主与信贷扩张,低地尼德兰的市民自治与贸易管理,到后来英国限制王权和金融发展的案例研究,以及他们对英国法庭法律变迁的研究。又例如许倬云强调资本家参政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环节。所以,政治,法律,这些“上层建筑”的演变是伴随了资本主义的“物质发展”的。政治事件与精神运动的关系(例如“三十年战争”)在欧洲十四到十七世纪间极其错综复杂。我们考查的最后结果也许仍是不了了之的“鸡生蛋,蛋生鸡”的循环。所以,从宏观上说,资本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