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构规范
,就是设定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蕴涵具有某种价值,也不等于说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具有不加重构,就足以在当下运用的价值现成性。这是两个。与此同时,儒家伦理另一思想螺旋--伦理中心主义,对于现代来说还具有一种加大力度予以清理的需要。因此,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在现代性的背景条件下,既需要加以同时的注重,也需要加以各别的。那种在现代性背景条件中,对于儒家伦理的整体主义的提倡,是不符合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处境的。相应地,那种分离主义的立场,即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简单分割处理,对于儒家伦理的现代遭遇的改善,也并不见得就是有帮助的。
将话题切分为二来。就前者立场上,即整体主义的陈述来看,有两种观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有论者在“亚洲价值”的名目下,以“亚洲奇迹”来支撑的儒家价值现代性论说。二是有论者在西方国家社群主义的名目下对于儒家价值的张扬。前一种论说曾经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支持。论者指出,儒家价值观所倡导的权威主义价值,对于维护的秩序,非常重要。它促成了亚洲人对于纪律的谨守、对于长上的尊崇、对于秩序的看重、对于集体的认同。而这种种价值取向,构成了亚洲之不同于欧洲的价值基础。1980年代所谓亚洲“四小龙”的发展奇迹,在他们看来,恰好证明了这种价值体系的优长性。后一种论说是在亚洲危机之后一种退让性的说法。它似乎无意为儒家伦理代表的亚洲价值观辩护。但是,在借重社群主义对于西方主流价值观--自由主义的价值体系进行批判的基点上,以社群主义对于群体价值的重视这一与儒家伦理的基本主张相接近的思想观念类似,来为儒家伦理的现代性伸张。其实,这两种论说的支持理由都是不足的。前者对于儒家价值观的强调显然是取舍失重的。它没有注意到儒家价值观中存在促使个人道德发展的理想主义成分,而只是留意到儒家价值观中的社会政治控制的现实主义。它似乎是在张扬儒家的现代性,实际上是在损害儒家的现代性。它对于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导因不加考虑,将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奇迹归结为儒家伦理的作用。表面上看,抬高了儒家对于现代社会的作用力度。其实将儒家伦理的现代命运与四小龙社会经济发展命运,完全捆绑在了一起。结果在1997年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它就无法再为儒家伦理寻找到支持现代发展的解释理由了。因此必然走向抛弃儒家价值的地步。可见,将儒家伦理简单地作社会政治治理的处方来处理,其实就逃不出以儒家伦理的伦理中心主义来简单对待儒家伦理的偏执境地。这无疑是从张扬儒家伦理的动机出发而落个损害儒家伦理的结果。这是一种思维的吊诡。由此可见,从儒家伦理的直接的现代社会政治作用去处理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处理儒家伦理的思路——不论处理者是思想家还是政治家。而来自后者,尤其需要警惕。而依据社群主义来为儒家伦理进行“现代”辩护,则因为没有注意到儒家强调的群体优先,乃是一种古典社会中对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群体的强调,它具有一种显见的封闭性。而社群主义所讲的群体优先(不论是从家庭、还是从社区或国家角度),则是在现代政治理念与制度平台基础上讲的群体优先。二者是具有一种不可比性的。
字串3 就后者的立场--即将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完全切割开来对待的观点来看,也不见得就能为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处境提供一个更有利的结果。因为,这一审视儒家伦理的进路,就其研究的一方面来讲,它不足以彰显传统儒家统合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即统合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统合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政治控制事务的思想特质。而就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出路来讲,则不足以凸显它应对现代性挑战时,如何可以在保全自己思想欲求的前提条件下,构想一个足以应付挑战、甚至超越西方现代性设计的可欲前景。而且,如果将儒家伦理同时解决伦理问题与政治问题的思路中断了,那么,剩余下来的“儒家思想”,还能不能被称之为儒家,都还是值得怀疑的事情。从前一方面来分析,儒家伦理结构的双旋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假如将前者看作是儒家伦理提供的一般价值规范的话,那么后者就是儒家提供的行为价值规范。两者融洽地存在于儒家的思想体系之中。虽然具有某种阐释的、或实践的紧张性,但是它们是支撑儒家伦理的双翼。两者围绕着儒家的内圣外王理念轴心,形成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因此,这种站在儒家立场上处理儒家现代性境遇问题之作为一种策略进路,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但是,作为对待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的战略考虑,则还是不足取法的思想进路。
字串1
必须要正视的是,儒家伦理的现代性处境是一种儒家伦理整体性处境的问题,而不是儒家伦理某一局部的处境问题。因此,要么整全地处理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要么完全存而不论,就成为我们正视儒家伦理问题的一个被迫的出路。这当然不是说我们还是只有徘徊在要么整全地抛弃儒家伦理,要么整全地捍卫儒家伦理的整体主义境地而不能超越。而是说我们必须同时着手处理儒家伦理的双重遗产,换言之,我们必须同时对于儒家伦理在古典社会的情景中曾经设计得非常周全的价值规范与行动规范加以重构,我们才可能将儒家伦理对于当代中国、乃至于当代世界的意义问题解释得清楚一些。为此我们必须尝试回答四个问题:
其一,我们今天为什么一定要处理儒家伦理的遗产问题?或则,我们今天为什么一定要花费巨大的工夫来重构儒家伦理?简单地讲,一方面是因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理由,即我们始终活在传统中,我们没有办法撇开传统而追寻现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们的现代处境与历史处境具有着某种一致性。因此,我们在认知现代性的问题意识上,是可以从传统中获得灵感的。再一方面,就是因为我们在解决同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的伦理价值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时候,儒家可以为我们提供经验抑或教训。
其二,今天重构儒家伦理的动力是什么?这也可以有三个简单的理由。一个理由是我们中国的现代性进程遭遇到了处理与传统的关系的重大问题。这是我们百年来无法回避的问题。另一个理由是,西方的现代性方案具有的优长性已经显示得较为充分了,现代性的重构已经能够需要在各个非西方文化传统中寻求灵感。再一个理由就是市场经济实践带出了多重问题,人己、义利关系问题日益显示出轴心问题的价值来,儒家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成为今天回答同样问题的必然。
字串5 其三,今天重构儒家伦理的理论取向是什么?这里亦有三个基点需要指出。一是,既然对于儒家伦理的反思定位在“重构”,因此,就不是以对于儒家既带政治权威、又带思想权威的既有地位的恢复。所以,二是,必须在确认现代性的正当性的基础上反省儒家伦理,而不是将儒家伦理预先放置到一个与现代性相对抗的位置上,将儒家伦理视为与传统共存亡、而与现代性不能共存亡的绝对对峙体系。进而,三是,将儒家伦理的双旋理论结构做适当的分切的基础上,需要将儒家伦理之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结构作为重建儒家伦理的反思前提。因此,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的或弱或强的现代性蕴涵,是必须予以同时的处理的问题。简单地处置任何一方,都是轻率的。
其四,今天重构儒家伦理的实践取向是什么?在接引现代性的背景条件下考虑儒家伦理反思的实践指向,当然不是指望儒家伦理直接提供给我们今天的伦理道德生活以现实可行规范。我们指望的是,这种反思可以为我们的伦理道德实践提供多一种参照。比如,在一个相对纵欲的社会氛围中,禁欲的取向是否就绝对错误?又比如,在一个个人优先的社会环境中,是否集体的价值导向就绝对是一个误区?还比如,在一个民主的社会政治空间里,是否精英的集中就必然丧失了它的一切合理性?这类似的质疑,或许不会使我们走向现代性的反面,但是起码可以使得在实践中对于我们的取向怀抱一种不无益处的警惕性。
字串1 当然这类问题的理论勾画总是苍白的。更为需要的,也许是现代道德实践对于这一理论勾画的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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